警衔津贴最新标准是根据人民警察的警衔级别来确定的,同时,警衔津贴标准会随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关爱,切实增强人民警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警监:每月 2250元
副总警监:每月 2000元
一级警监:每月 1800元
二级警监:每月 1600元
三级警监:每月 1400元
一级警督:每月 1250元
二级警督:每月 1100元
三级警督:每月 960元
一级警司:每月 860元
二级警司:每月 760元
三级警司:每月 660元
一级警员:每月 610元
二级警员:每月 560元
警衔津贴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及公安工作实际,每 3-5年 评估调整一次。警衔津贴与职务工资、职级工资、津贴补贴等共同构成人民警察工资体系,体现“职务与警衔并重”原则。对执行高危、艰苦任务的人民警察,可叠加享受 值勤岗位津贴、 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
警察退休后能够保留警衔津贴,199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1995年发布的该通知进一步指出,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警衔津贴的计入方式
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
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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