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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吗?

时间:2025-02-23 12:44:03 浏览: 分类: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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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形式。在这种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在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之后,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吗?”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定义、性质、关键要素与特点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方(通常为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购房者),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属于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是房屋的未来所有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属于特殊买卖合同,基于买受人的信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以分期方式支付价款并提前享受标的物使用权。

  相关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怎么区分?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标的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则可以是各种已存在的商品或服务。

  2、付款方式侧重点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付款通常与房屋建设进度相关,如签约时付一部分、工程进度达到某一节点再付一部分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则主要强调购买方将总价款分成若干期支付,重点在于付款的分期安排,与商品或服务的生产、交付进度不一定紧密相关。

  3、风险承担不同:

  在商品房预售中,若房屋未能按约定建成或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风险承担主要围绕商品或服务本身是否符合约定。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以上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吗?”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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