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业费不给发票只给收据是不合法的行为,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开具正规发票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房屋不住物业费是否可以打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业主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时,有义务向业主开具正规发票。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部门监管的重要依据。如果物业公司只提供收据而不给发票,可能涉嫌偷税漏税,同时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在支付物业费后,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开具正规发票。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开具,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向税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物业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这个问题并不是一概而论的。
一般来说,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即使房屋暂时无人居住,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仍然在进行,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费。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物业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提高业主满意度,可能会与业主进行协商,对长期不住的房屋给予一定的物业费减免或优惠。这种减免或优惠通常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并需要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物业公司同意减免或优惠物业费,业主仍然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日后出现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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