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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的行为都有哪些?

时间:2025-02-14 11:08:22 浏览: 分类: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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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行为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主动性、索取性和交易性等特征。我国刑法对索贿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并规定了对索贿行为的从重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索贿行为并依法予以惩处。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索贿罪”的相关问题。

索贿的行为都有哪些?

  索贿是受贿罪的一个从重处罚情节。关于索贿行为及其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归纳如下:

  一、索贿行为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行为。它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主动性:行为人是主动地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物。

  索取性:行为人总是以所掌握的职权为条件,乘人之危,向他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向其交付财物。这种索取性体现了行为人的强势地位和对方的弱势地位。

  交易性:索贿者通过要挟迫使对方向自己给付财物,而以本人职权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为交换。这表现为权钱交易的造意者、提起者,即行为人利用职权作为筹码,换取他人的财物。

  在索贿行为中,还可能涉及行贿人的被动性特征。行贿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应受贿人的要求而被动甚至是被迫给予财物。这种被动性特征是认定索贿情节的重点之一。

  二、相关法律条款

  关于索贿行为,我国刑法主要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一规定为索贿行为的立案和量刑提供了具体标准。

  三、索贿行为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索贿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受贿数额来确定。具体来说,索贿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此外,如果索贿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也可能构成受贿罪并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索贿和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索贿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具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行为。而行贿罪则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以下是索贿(作为受贿罪的一种)与行贿罪的具体区别及相关的详细法律条款:

  一、行为主体与动机的区别

  索贿(受贿罪的一种)

  行为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动机与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财物。这种行为体现了行为人的强势地位和索贿的主动性。

  行贿罪

  行为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

  动机与行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这种行为通常是由行贿人主动发起的,目的是通过给予财物来获取某种不正当利益。

  二、法律条款的区别

  索贿(受贿罪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从重处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索贿行为通常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行贿行为虽然也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主要体现在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然而,无论是索贿还是行贿,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以上则是关于“受贿罪”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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