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证券罪应该怎么判?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欺诈发行证券罪,是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确定的罪名,由原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调整而来,用于规制在债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严重欺诈发行的犯罪行为。法头条网下文为您带来更多相关问题解答。
·对于欺诈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如果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欺诈发行证券的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欺诈发行证券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被骗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尝试追回:
报警处理:发现资金被骗后,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报警。报警不仅有助于警方及时立案侦查,还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骗资金。
法律途径追诉:如果诈骗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被骗资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配合调查与积极维权:在报警后,被害人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和线索,以便警方能够尽快破案并追回被骗资金。同时,被害人也可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更多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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