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是否一定会判给妈妈?

时间:2024-12-15 10:54:17 浏览: 分类:离婚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婚姻家事 > 离婚

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不一定会判给妈妈。但通常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是否一定会判给妈妈?”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是否一定会判给妈妈?

  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不一定会判给妈妈。虽然《民法典》中有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在实际情形中,决定是否将子女判给母亲抚养,还需考虑诸多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5、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6、若子女年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做出裁决时还须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怎么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证明自身具备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可考虑以下因素:

  1、自身经济条件良好,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2、已与孩子建立深厚的情感纽带,有更多时间陪伴和照料孩子。

  3、教育背景优越,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4、居住环境优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

  5、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如不良嗜好、未尽抚养义务等,可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是关于“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是否一定会判给妈妈?”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们法头条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阅读全文

2025年最新离婚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5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