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关于“哺乳期提出离婚有冷静期吗?”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不一定会判给妈妈。但通常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是否一定会判给妈妈?”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哺乳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多判给母亲,因孩子年幼,需母亲情感及生活照料。但母亲若患重病、未尽抚养责任、有不良嗜好或违法,抚养权可判给父亲。若父亲证明抚养条件更优且母亲不利孩子成长,也可能赢得抚养权。总体上,哺乳期离婚子女多由母亲抚养。关于“2024年哺乳期离婚孩子该怎么判”的问题,下面法头条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