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6-26 14:19:47 浏览: 分类:地方条例
您的位置:法头条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施行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26日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 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1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经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废止。

阅读全文

相关地方条例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