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施行日期:2021年09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1月23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
旅游条例(修订)》的决定
(2021年1月8日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审议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
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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