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小餐馆招人不签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合同并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暑假工属于利用假期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校学生暑假期间短期打工通常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和报酬等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暑假工已满十六周岁且不属于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小餐馆招用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签合同并主张相应赔偿。
劳动者可以先与小餐馆经营者协商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等核心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劳动者在小餐馆工作期间应当注意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和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作为后续维权的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如果用人单位始终拒绝签订合同且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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