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日益规范的背景下,准确识别和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成为维护运输秩序的重要环节。准确识别和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也是维护自身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随着监管技术的不断升级,非法营运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将更加精准高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2025年修订的《道路运输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公众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是最主要的举报渠道,该热线24小时受理举报并提供咨询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12328交通"手机APP均设有专门的举报窗口;微信小程序"交通运输监督举报平台"也实现了线上举报功能。
举报时需提供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等基本信息,最好能提供视频或照片等证据材料。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举报人。
对于举报重大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可依据《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获得相应奖励。
举报人信息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受到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对于恶意举报或虚假举报的行为,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026年启用的新型智能举报系统已实现语音识别和自动转写功能,大幅提升了举报效率和准确性。
非法营运的认定需严格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核心认定标准包括:
一是行为人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擅自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的行为;
二是通过核查运营收入流向确认存在营利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营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只要收取的费用超过合理成本即可认定为经营行为;
三是通过车载监控、支付记录等证据确认存在事实上的运输服务关系。
对于网约车领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运营行为均属非法营运。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管理的指导意见》,"顺风车"若每日接单超过2次或线路固定且频繁,也将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在证据收集方面,执法人员可依据《行政强制法》对涉嫌车辆进行检查,调取行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2026年实施的《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将非法营运行为纳入信用记录,违法者将面临联合惩戒。
在认定程序上,必须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程序要求,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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