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交易与登记过程中,帮人挂名买车并签订免责协议的现象屡见不鲜。下面小编将从法律规则与实务操作角度,系统解析帮人挂名买车免责协议的效力,并探讨名义车主在此类行为中的安全风险。
帮人挂名买车所签订的免责协议书,其效力需从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两个层面综合判断。
1. 从内部效力看,协议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则该协议在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从外部效力看,免责协议的效力存在显著局限性。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车辆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名义车主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车辆所有权人。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违章处罚等对外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通常首先依据车辆登记信息确定责任主体。
此时,即便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签订了免责协议,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如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等),仍可能需先对外承担责任,再依据协议向实际车主追偿。
此外,协议内容涉及规避税收、信贷政策等违法行为,该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
朋友买车挂你名下,名义车主面临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法律责任风险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实际车主无力赔偿,名义车主可能因登记车主身份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如明知使用人无驾驶资格、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实际车主逃逸或无力赔偿,名义车主可能面临巨额经济赔偿,甚至因未履行报告义务被追究行政责任。
2. 信用与行政风险
实际车主未按时缴纳车辆税费、保险费或处理交通违章,名义车主的信用记录可能受到影响。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上路被查处,名义车主可能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车辆因欠费被强制执行,名义车主的银行账户、财产可能被查封。此外,名义车主自身涉诉,挂名车辆可能因登记在其名下被法院查封、扣押,影响车辆正常使用。
3. 财产归属风险
实际车主否认挂名购车事实,或因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查封、执行,名义车主可能面临车辆权属争议。
实际车主将车辆抵押给第三方,名义车主可能因无法证明车辆实际归属而丧失对车辆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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