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常被公众与前科、案底等概念混淆。许多人因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担忧自身是否已留下犯罪记录,进而影响就业、升学或社会评价。下面小编为您详细分析解答相关问题。
取保候审本身不构成前科。
根据《刑法》第一百条及司法解释,前科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罪时留下的犯罪记录。
其核心要件包括经法院定罪、刑罚执行完毕、再次犯罪。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未被逮捕或需变更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目的是确保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最终法院判决无罪,则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判决有罪,则需根据刑罚类型(如拘役、有期徒刑)及执行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前科。
某人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判决无罪,则其无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罚执行完毕,则构成前科。司法实践中,前科记录会直接影响犯罪人的再犯风险评估、量刑情节及特定职业准入。
因此,取保候审仅是程序性措施,其是否演变为前科,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
取保候审同样不构成案底。
案底通常指犯罪记录,即经法院判决有罪后留下的档案痕迹。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包括犯罪人基本信息、检察机关起诉意见、法院裁判文书等材料,其生成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前提。
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仅在司法机关内部流程中留存相关记录(如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等),但这些材料不属于犯罪记录范畴。
需注意的是,案底的影响范围远超前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案底查询结果分为“无犯罪记录”和“犯罪记录”两种。
1. 取保候审后未被定罪,查询结果为“无犯罪记录”,可正常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 被定罪,则查询结果会显示具体犯罪信息,影响政审、签证、特定行业就业等。
此外,案底记录具有长期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除外。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但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一般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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