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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时间:2025-11-24 14:27:03 浏览: 分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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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配是纠纷高发领域,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具体如何划分,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与偿债责任。不少夫妻因对债务性质界定不清,导致离婚后仍深陷债务纠纷。梳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标准,明确离婚时债务分配的核心规则。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配需遵循约定优先、法定补充原则,结合债务性质确定承担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具体规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债务用途、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的清偿比例,但双方对债权人仍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后可依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债务人独立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不得要求非债务方偿还。

  需注意,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分配的约定,仅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而该方未清偿,债权人仍可要求另一方偿还。

  此外,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核心在于区分债务性质为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为关键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此外,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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