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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出差参加活动抽中显卡,却被告知属公司财产要上交是否合法?

时间:2025-11-21 10:58:02 浏览: 分类: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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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某公司实习生小金因公出差期间,在活动现场参与集章抽奖抽中价值3000元的显卡,却被公司以代表公司参加活动为由要求上交,最终因拒绝而被迫离职。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

小伙出差参加活动抽中显卡,却被告知属公司财产要上交是否合法?

  判断公司索要奖品行为的合法性,需从奖品性质、参与主体及行为性质三方面综合分析。

  1. 以小金案例为例,其参与的抽奖活动规则明确标注“仅面向现场观众”“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这表明抽奖的参与主体是自然人观众,而非企业法人。

  2. 从奖品性质看,显卡通过随机抽奖获得,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并非基于小金的工作职责或公司投入产生的必然收益。

  3. 小金作为普通观众,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集章并抽奖,其同事甚至委托其代为集章,进一步印证了行为的个人属性。

  当奖品是主办方明确赠予参会企业的“商务赠予”,或员工受公司明确指派参与抽奖,则可能构成公司财产。但本案中,主办方未将奖品与企业关联,公司也未提供任何书面授权文件,因此奖品应归小金个人所有。

  公司以“承担差旅费”为由主张奖品归属,该理由亦不成立。差旅费是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与员工个人参与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因果关系。

  除非公司事先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因公期间获得的一切收益归公司所有”,否则不得随意剥夺员工合法权益。小金所在公司既无此类制度,又未在事前告知,其索要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公司侵占员工财产怎么办?

  面对公司侵占财产,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的阶梯式路径维权。

  1. 员工应与公司进行理性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及《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规定,要求公司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协商时需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公司存在侵占故意。

  2. 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侵占财产等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时需提交财产权属证明、公司侵占记录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

  3. 侵占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仲裁申请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并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及劳动合同等文件。

  仲裁机构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裁决公司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公司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数额达到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以6万元为起点)的侵占行为,员工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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