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民谭女士凌晨打车时遭遇套牌黑出租,两名司机以导航为由骗走其价值1万余元的苹果17 Pro手机。下面小编为您详细分析解读相关细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司机以“导航需要手机”为由索要谭女士的手机,实际却将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非法占有,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从数额标准看,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至10万元以上即属“数额较大”,本案涉案金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当证据显示司机存在预谋或团伙作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主犯与从犯根据作用大小承担责任。
司机在索要手机过程中存在“秘密窃取”行为,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本案金额远超标准。
但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财物”通常优先认定为诈骗罪,除非能证明被害人未陷入错误认识(手机被直接抢走)。
涉事司机使用套牌车从事非法营运,违反《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可能面临城市客运管理机构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此外,套牌车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元至50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套牌车引发交通事故,司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一、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套牌车的处罚包括:
1. 扣留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当场扣留套牌车辆,直至当事人提供合法证明或补办手续。
2. 罚款
对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同样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3. 拘留
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此外,司机驾驶证一次记12分,需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若套牌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等,还会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分。
二、刑事责任
套牌车行为涉及其他犯罪(诈骗、抢劫、交通肇事),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1. 诈骗罪
如本案中司机骗走手机,可能同时构成诈骗罪与使用套牌车的行政违法,需数罪并罚。
2. 交通肇事罪
套牌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司机可能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3. 帮助伪造证据罪
为套牌车提供伪造证件(如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可能构成该罪。
三、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主同意套牌,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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