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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涨后降价格违规怎么解决?

时间:2025-11-12 13:37:02 浏览: 分类:消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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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的价格体系中,合理定价与调价是经营者的自主经营行为,但先涨后降的价格操纵行为可能触及违规红线,消费者购买后短期内遭遇降价引发的投诉争议也屡见不鲜。明确先涨后降价格违规的界定标准与解决途径,厘清购买一个月内降价的投诉可行性是关键。

先涨后降价格违规怎么解决?

  先涨后降价格行为是否违规需依据法律界定,构成违规,消费者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权,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实施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先涨后降价格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方式实施,即符合该条款界定的违规情形。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指出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并非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却标示为原价,先涨后降价格满足此情形即构成价格欺诈。

  解决途径上,消费者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后,可收集商品原价标示记录、调价时间节点、促销宣传材料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应主动整改,纠正虚假价格标示,退还消费者因价格欺诈多支付的款项;涉及批量消费者,需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维护价格诚信。

买完一个月内降价能投诉吗?

  消费者购买商品一个月内遭遇降价,能否投诉需结合是否存在价格承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等因素综合判断,单纯市场调价通常不支持消费者投诉。

  经营者在销售时明确作出保价承诺,约定一定期限内降价可补差价,而未履行该承诺,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向经营者主张补差价,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经营者无保价承诺,仅因市场供求变化、库存清理等正常经营需要降价,属于合法自主定价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的规定,消费者投诉以单纯降价为由,监管部门通常不予支持。

  但需注意,经营者降价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随后迅速降价,消费者可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收集证据投诉,主张价格欺诈责任。

  此外,消费者投诉时需提交交易凭证、经营者宣传记录、降价信息等材料,明确投诉事由与诉求,为保价纠纷需提供保价承诺证据,为价格欺诈需提供欺诈行为证据,确保投诉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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