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担保费的合法性并非绝对,核心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规要求与司法保护标准。厘清担保费合法的关键要件、违规情形及维权方式,既能帮助借款人避免陷入收费陷阱,也能让其在遭遇违规收费时精准维权,切实保障自身融资权益。
2025年网贷担保费的合法性,首要依据是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及司法相关规定。
新规明确网贷担保费属于“增信服务费”,本身并非禁止收取的费用,但需纳入借款人的综合融资成本统一核算,且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得超过 24%。
这意味着担保费的合法性存在前提条件:只要包含担保费在内的所有借款相关费用折算后未突破24%的年化上限,且符合其他监管要求,即为合法;反之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收取网贷担保费需满足多项核心要件,缺一不可。
首先是收费主体合规,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需是经商业银行准入并纳入名单制管理的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收取担保费。
其次是披露充分透明,网贷平台必须向借款人明确告知增信服务机构名称、担保费率、计算方式,且需将其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并公示区间,不得隐瞒或事后追加收费。
最后是定价与风险匹配,担保费率需与业务风险水平相适应,不得通过拆分费用、变相提高费率,也不得笼统按成本上限定价。
2025年贷款担保费能否退还,首要依据是贷款合同的明确约定,这是判定退款的基础前提。
根据《民法典》“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若合同中清晰载明退款条件,且借款人满足约定情形,有权依据合同要求退还。
反之,若合同明确约定“担保费为一次性服务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且收费行为本身合规,通常难以主张退款,除非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情形。
收费行为的合规性是2025年担保费可退的关键底线,违规收费情形下借款人可依法主张退还。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规,若担保费与利息等费用叠加后年化综合成本超过24%,超出部分即便已支付也可要求返还。
收费主体无合法资质、未履行披露义务,或以“咨询费”“顾问费”变相收取担保费等违规情形,均构成收费行为无效,借款人可主张全额或部分退还。
此外,若担保机构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或因自身过错导致借款人权益受损,也需依据过错程度退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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