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设备普及,充电宝已成为出行必备物品,但其携带规则因交通工具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2025年,中国民航局与铁路部门针对充电宝的运输安全出台新规,从标识认证、能量限制到使用规范均作出明确要求。
根据中国民航局2025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安全管理的通知》,自6月28日起,境内航班对充电宝实施“标识+能量”双重管控:
1、3C认证强制化:
充电宝必须带有清晰可辨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且标志需具备立体感、防伪编码及官方可查性。
无认证、标识模糊或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召回批次的产品,一律禁止登机。
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未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或进口,民航局将其纳入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2、能量分级管理:
≤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携带;
100Wh<能量≤160Wh:需经航空公司书面批准,且每名旅客限带2块;
>160Wh:禁止携带。
能量计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标称容量(mAh)×标称电压(V)÷1000。以常见5V电压为例,20000mAh充电宝能量为100Wh,27000mAh约为135Wh,32000mAh则达160Wh。
3、使用与存放规范:飞行全程禁止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带开关的充电宝需全程关闭;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严禁放入托运行李,以防货舱挤压导致锂电池热失控。
与民航严格管控不同,铁路部门对充电宝的携带要求更侧重能量安全:
1、能量上限:
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标志清晰的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超出者禁止携带。
该标准与民航≤100Wh的规定一致,但未设置100-160Wh的审批通道。
2、认证豁免:
铁路12306客服明确表示,高铁安检不查验充电宝的3C认证标志,仅核对能量标识是否清晰。
即使充电宝未通过中国强制性认证,只要能量符合要求仍可携带。
3、数量与使用:
高铁对充电宝数量无限制,但建议旅客避免携带过多大容量产品以减轻行李负担;列车上可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但需注意用电安全,避免短路或过热。
充电宝的运输规则,本质是公共安全与个人便利的平衡。民航局通过3C认证与能量分级,构建了从生产到使用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铁路部门则以能量上限为核心,兼顾运营效率与旅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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