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土地被侵占找哪个部门处理?

时间:2025-09-08 16:49:33 浏览: 分类: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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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关乎国家经济安全与民众切身利益。当遇到土地相关问题,如发现国家土地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自身土地被侵占时,清楚了解正确的举报途径和负责处理的部门至关重要。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也能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国家土地管理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且固定的“国家土地管理局举报电话”。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后,相关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承担。

  若要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该电话是原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开通的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平台,在机构改革后,继续承担着接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的重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当公众通过12336举报电话反映土地违法问题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依据法定程序展开调查。

土地被侵占找哪个部门处理?

  当土地被侵占时,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侵占土地行为明确,不存在权属争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等规定,责令侵占方退还土地。

  若侵占方拒不执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了解国家土地管理举报途径以及土地被侵占的处理部门,是每个公民维护土地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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