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取规则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财产权益与住房需求。杭州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多项优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条件、简化流程并强化权益保障。下面小编详细解析杭州公积金提取的核心规则,为职工提供合规操作指引。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2025年最新政策,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以下法定情形: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 购房提取:职工购买政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或二手房,可凭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材料提取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住房总价。
2. 还贷提取: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时,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贷款结清后停止提取。
3. 租房提取: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市区每月可提取2500元,桐庐、淳安、建德等地按1200元/月标准提取。新市民及35岁以下青年群体可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每年最多提取12个月。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 离职提取:非杭州户籍职工离职后,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异地缴存社保的,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杭州户籍职工需离职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男性满50岁、女性满45岁时方可提取。
2. 退休提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
3. 特殊情形提取: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等,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账户余额。
三、继承与遗赠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超过5万元,可免公证直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通常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
二是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
三是偿还房贷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凭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四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相关建设、施工许可证明等材料,方可提取。
五是重大疾病提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医疗费用证明等材料,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六是离职、退休等特殊情况。职工离职、退休、出境定居等,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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