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岁男孩在游泳馆学习游泳时溺亡,家属称“游完最后一圈就能结业”,而涉事场馆因未配备除颤仪、安全保障措施缺失被推上风口浪尖。这起悲剧暴露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的漏洞,也引发公众对责任划分的激烈讨论。下面小编为您带来更多细节分析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游泳馆作为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该案中,场馆存在三大过错:一是未配备急救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延误黄金抢救时间;二是救生员配置不足或未及时巡查,导致溺水未被及时发现;三是未对未成年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强制要求家长陪同或设置浅水区隔离带。
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若家长未在场陪同,或未提前告知孩子游泳风险,可能被认定监护失职。
若溺亡发生在游泳培训课程中,教练未履行教学安全职责(如未全程陪同、未教授自救技能),培训机构可能因选任教练不当或管理疏漏被追责。
法院判定责任时,会审查监控录像、救生员资质、安全制度执行记录等证据。若游泳馆能证明已尽到合理义务,则可能减轻责任;反之,若家长能证明场馆存在重大过错,则可主张更高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2025年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88元,因此:
60周岁以下死者:54188元×20=1,083,760元;
65周岁死者:54188元×[20-(65-60)]=812,820元;
80周岁死者:54188元×5=270,940元。
由于赔偿标准与地区经济水平挂钩,不同省份差异巨大。以2025年数据为例:
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095元,60周岁以下死者赔偿金达1,861,900元;
北京:92464元×20=1,849,280元;
浙江:78251元×20=1,565,020元;
黑龙江:35707元×20=714,140元。
除死亡赔偿金外,家属还可主张:
1.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上海为6000元(定额),北京为5000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死者有未成年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的父母,需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赔偿,例如上海为48272元/年;
3.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酌定,通常为5万至50万元。
2025年最新人身损害法律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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