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相关举措,这一政策被视为教育惠民的里程碑事件。从《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探索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到《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再到《学前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立“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免费”,政策脉络清晰展现国家对学前教育普惠化、公平化的战略决心。下面小编为您具体分析解读。
免费学前教育并非“一刀切”的财政兜底,而是通过“保基本、促普惠、提质量”的体系化改革实现。
会议强调“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参考国际经验,OECD国家家庭投入仅占学前教育总经费的17%,政府承担主要成本。
国内试点中,深圳市光明区采用“生均经费+开办费+专项经费”模式,确保公办园运行;对民办园则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按6500元/生/年标准补贴,推动其向普惠转型。
高质量教育依赖高素质教师队伍。当前,我国71%的幼儿园园长、76%的专任教师为非在编人员,农村地区教师缺口更大。
政策明确要求“改善教师待遇”,如深圳市光明区将公办园教师薪资提升至与小学教师同水平,并设立“名师工作室”培训体系,这一经验或被纳入全国性标准。
会议提出“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包括办园成本核算、安全质量评估等。北京市建立“普惠园星级评定制度”,对达标园所给予额外奖励,对违规行为“一票否决”,确保免费不降质。
根据2025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免费学前教育将采取“分步实施、动态调整”策略,具体时间节点需结合三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政策明确“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可能率先启动。深圳市光明区已通过“生均经费3.15万元/年+集团专项经费70万元/年”的模式,实现公办园财政全额保障,并为普惠性民办园提供6500元/生/年的补助。此类地区或成为首批试点,为全国提供经验。
2025年6月1日施行的《学前教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免费”,但未设定全国统一时间表。
中央财政已明确2025年教育支出同比增长5%,但需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基础设施等刚性需求。因此,政策可能优先覆盖3—6岁儿童中的困难群体,再逐步扩展至全体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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