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服务员通过网购假酒调包客人真茅台,非法牟利20万元,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此类案件不仅涉及盗窃罪的认定,还涉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量刑差异。下面小编将从法律视角解析餐厅员工偷换茅台行为的刑事责任,并探讨盗窃罪共犯的量刑规则。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以3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为分界线。
以该案件为例,两名服务员通过网购假酒调包客人真茅台,非法牟利20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结合其多次作案、利用职务便利等情节,法院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查实其存在“销赃后继续作案”“拒不退赃”等加重情节,刑期可能接近十年上限。
根据《刑法》第25条至第27条,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存在显著差异。主犯指在犯罪中起组织、领导或主要作用的人员,需对全部犯罪数额负责;从犯指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以餐厅员工调包茅台案为例,若两名服务员分工明确——一人负责采购假酒、一人负责调包,且销赃所得均分,则两人均为主犯,需对20万元非法所得承担同等责任。
若其中一人仅负责望风或协助搬运假酒,未直接参与调包或销赃,则可能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时可能减轻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共同盗窃案件的量刑需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参与程度、分赃比例及主观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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