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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赌博罪的罪与非罪界限?

时间:2025-05-16 10:09:56 浏览: 分类:常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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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关于“如何区分赌博罪的罪与非罪界限?”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如何区分赌博罪的罪与非罪界限?

  区分赌博罪的罪与非罪界限,主要应注意区分赌博的违法行为与赌博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赌博罪的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赌博罪的刑事责任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一、基本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特殊情形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依照前述开设赌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三、聚众赌博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四、其他加重情节

  实施赌博犯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以上是关于“如何区分赌博罪的罪与非罪界限?”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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