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5-13 16:31:29 浏览: 分类: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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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请求的制度。其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失,而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来定,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民事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三个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票据计算,需扣除已报销部分。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 = 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 × 残疾等级系数。赔偿年限一般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 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赔偿年限一般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因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财物损毁、灭失或被盗等损失,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按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

  需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若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若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可根据情况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时效限制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在三年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能会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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