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旅游旺季,酒店毁约提价与消费欺诈问题频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下面小编将从法律视角解析酒店单方提价的违约责任与消费者维权路径,明晰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的衔接机制,为公众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酒店与消费者通过预订平台形成的订单具有合同效力,受《民法典》合同编约束。酒店单方毁约提价行为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原订单,或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差价损失、额外住宿费用等直接损失。
若酒店以“系统错误”“价格标注失误”等理由抗辩,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不存在主观过错。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平台经营者若未尽到资质审核与交易信息核验义务,需与酒店承担连带责任。
遭遇消费欺诈时,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要求行政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商家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
如果涉及价格违法,可同步向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司法层面,消费者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赔偿基数包括已支付价款及合理维权费用。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消费者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除传统投诉与诉讼外,消费者可依托全国12315平台在线调解功能,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公益诉讼支持。对于跨区域连锁酒店欺诈,可向酒店住所地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起跨区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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