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水一周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意味着,除了法定或约定的情形外,物业无权擅自停水。如果物业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停水一周,这种行为构成违法。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供水、供电是供水、供电部门基于与业主之间的供应水电合同的关系而履行的供应商品的义务,业主根据供应合同的约定,应该交纳水电费。一般情况下,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水电费,供水电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这是供水、供电部门的权利。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停水行为违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物业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物业进行沟通,了解停水的具体原因,并协商解决办法。
2、向相关部门投诉: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恢复供水并追究物业的责任。
3、寻求法律救济: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包括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34条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1、是不可以的,物业公司不可以私自停业主水电。即使业主已经出现了欠交水电的情况,也应该由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来操作,而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
2、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签订的是服务合同,业主和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的是供电供水的合同,这些合同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物业公司只能对于业主家中的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但是因为它不是供应方,所以就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法头条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最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