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犯罪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免于诉讼的,这主要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但免于诉讼并不等同于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仍然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经济犯罪”的相关问题。
2025年,经济犯罪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免于诉讼。这主要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条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免于诉讼的条件
结合上述法律条款,经济犯罪免于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
没有犯罪事实:即犯罪嫌疑人被证明没有实施经济犯罪行为。
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济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注意事项
免于诉讼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完全脱离法律责任。如果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仍然会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免于诉讼的决定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经济犯罪免诉讼的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法定不起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没有犯罪事实:
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上述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二、酌定不起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通常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三、特定经济犯罪的酌定不起诉条件
对于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除了上述一般条件外,还有特定的不起诉条件。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被害人谅解的;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以上则是关于“经济犯罪”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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