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在我国哪个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时间:2025-01-06 09:50:58 浏览: 分类: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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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权征收土地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具体来说,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情况,而省级人民政府则负责审批除国务院批准以外的其他土地征收‌。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进行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公告、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等具体工作‌。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在我国哪个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等情形;省级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征收除国务院批准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村委会没有权利征收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化的发展需要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可以通过征收土地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因此土地征收对于城市化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市政府是市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它一般指的是中央政府下设的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因此村委会肯定不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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