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

2024年行政赔偿分类有哪些?

时间:2024-12-20 17:20:36 浏览: 分类: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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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赔偿主要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两大类。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为公民在遭受行政侵权行为时提供了法律保障。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行政赔偿”的相关问题。

2024年行政赔偿分类有哪些?

  2024年行政赔偿主要根据侵权行为的不同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以下是对这两类行政赔偿及其相关详细法律条款的归纳:

  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赔偿范围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主要包括对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等方面的损害进行赔偿。例如,违法拘留、非法拘禁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而殴打、虐待等行为则可能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赔偿范围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主要包括对财产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例如,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为直接损害了公民的财产权益,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则可能导致公民无法正常使用或处分其财产,从而造成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行政赔偿范围是什么?

  行政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以下是对这两部分内容的详细阐述及其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若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若存在以下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详解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来说: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直接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上的损失,例如财产被没收、拆迁赔偿不足等。

  合理费用:包括因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需要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因行政机关错误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精神造成的损害,如名誉、荣誉受损、心理创伤等。

  四、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则是关于“行政赔偿”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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