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清算程序以及破产程序终结三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规范和指导。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些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破产前,企业应仔细评估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债务情况,并考虑破产申请可能带来的影响。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公司申请破产”的相关问题。
2024年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详细的破产申请流程及相关法律条款:
一、破产申请与受理
1、破产申请
申请主体:债务人或债权人。
申请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所需材料:包括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审计报告、企业资产状况明细表、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企业债权和债务情况表等。
2、立案审核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异议处理:债权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3、案件受理
受理通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在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送达债务人。
公告与通知: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组成: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指定,成员可能包括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进驻破产企业: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并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2、财产清理与评估
财产清理: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
财产评估: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3、债权申报与审核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审核:清算组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并编制债权表。
4、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及比例等。
方案制定与批准:清算组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5、破产财产分配与清算报告
财产分配: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清算报告: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制作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
三、破产程序终结
1、程序终结裁定
裁定作出:人民法院在收到清算组提交的破产清算报告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公告与注销: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后续事宜处理
管理人职责终止: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移交管理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进行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破产申请条件及相关法律条款:
一、破产申请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这是破产申请的首要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其资产总额必须小于负债总额,或者虽然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但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通常表现为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等情况。
二、其他相关考虑因素
债务到期未清偿:企业所欠债务必须已到期,且未得到清偿。如果债务尚未到期,或者虽然到期但债权人已同意延期偿还,则不构成破产申请的条件。
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的区别:资不抵债是指企业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为负。而不能清偿则是指企业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到期债务。这两个条件在破产申请中通常需要同时满足。
三、破产申请的影响
对债权人的影响:破产申请将导致企业的财产进入清算程序,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清偿。
对债务人的影响:破产申请将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丧失,企业的财产将被清算以偿还债务。同时,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而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以上则是关于“公司申请破产”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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