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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时间:2024-12-04 10:44:27 浏览: 分类: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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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拆迁安置房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被安置人获得的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种房子五年后拿到房产证。

  而如果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拆迁安置房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其中,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或登记机构现场见证。

  4、不动产权属证明书(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7、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安置联系单和办证登记表。

  8、宗地图、房屋分户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法头条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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