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后妈贬低排挤继女算不算家暴?

时间:2024-12-02 12:39:30 浏览: 分类: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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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贬低排挤继女,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家暴‌。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它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包括精神上的折磨和虐待。对于继母与继女之间的关系,同样适用于这一法律定义。关于“后妈贬低排挤继女算不算家暴?”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后妈贬低排挤继女算不算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继母对继女进行贬低排挤,可能构成对该条款的违反。若此行为严重到构成虐待,还可能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条款。

  同时,继母的辱骂、贬低和排挤行为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该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继母作为继女的监护人之一,如果其对继女进行辱骂、贬低和排挤,可能构成对该法的违反。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家暴者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家暴者需要负的法律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如离婚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如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以上是关于“后妈贬低排挤继女算不算家暴?”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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