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

2024年行政监察_2024年行政监察的范围

时间:2024-09-07 12:25:32 浏览: 分类: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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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监察工作依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适用范围广泛且具体,旨在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的提升。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行政监察”的相关问题。

2024年行政监察适用于什么情况?

  一、监察对象范围

  监察工作主要适用于以下监察对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等。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这些人员可能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以委托、派遣等形式任命。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具体适用情况

  监察工作在具体情况下,可能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行为:

  当监察对象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时,监察机关有权提出监察建议,并要求其纠正。

  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时,监察机关同样可以提出监察建议,要求原发布机关予以纠正或撤销。

  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当监察对象的行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监察机关有权提出监察建议,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以及经济赔偿等。

  不适当的录用、任免、奖罚决定:

  对于明显不适当的录用、任免、奖罚决定,如被录用人员德才明显不符合所任职务要求或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等,监察机关可以提出监察建议,要求有关机关或部门予以变更。

  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如果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所检查、调查事项涉及的单位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同时违反了公安、财政、审计、海关监察、物价等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规定,可以向有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况:

  除了上述具体情况外,监察机关在遇到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况时,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监察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什么是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系统中专门设立的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及惩戒的一种监督形式。具体来说,行政监察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这一制度旨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

  行政监察的主要特点包括:

  专门性:行政监察由专门设立的监察机关负责,这些机关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专司行政监察职能。

  法定性:行政监察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监察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开展监察工作。

  内部性:行政监察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专门监督,其监督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全面性:行政监察不仅包括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还包括对其遵守行政纪律、廉政勤政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和功能包括:

  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确保其依法行政。

  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纪律制裁。

  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

  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

  行政监察的实施主体和对象:

  实施主体:行政监察的实施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如各级监察委员会等。

  监察对象:行政监察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以上则是关于“行政监察”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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