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确实存在期限限制,且这一限制根据著作权人的身份和软件是否发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享有和使用软件著作权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软件著作权”的相关问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期限限制。具体来说,其有效期根据著作权人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
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那么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那么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软件将不再受保护。
此外,关于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无论软件著作权是否过期,开发者都可以主张其是软件的开发者。
其他权利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然而,在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法律变更与保护期: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同时,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取消:
一、法定撤销情形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撤销已经注册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最终的司法判决:如果经过法院审理,软件著作权存在争议,并且法院最终判决软件著作权无效,国家版权局会依据判决结果撤销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软件著作权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家版权局也会依据这一决定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申请撤销情形
除了上述法定撤销情形外,软件著作权登记人也可以主动申请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包括撤销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撤销或放弃登记的理由、原软件登记证书和查询结果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审核通过后,会发放撤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三、其他可能导致软件著作权被取消的情形
软件版本更新或技术转让: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随着软件版本的不断更新或技术转让的完成,原始的软件著作权可能不再适用或需要变更。虽然这种情况下软件著作权本身不一定会被“取消”,但原始著作权人可能会主动申请撤销旧版本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以便更好地保护新版本的软件或完成技术转让。
企业合并或分立:当企业进行合并或分立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能会发生变化。为了确保企业的利益和合规性,企业可能会申请撤销原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并重新进行著作权登记。
原始著作权人放弃软件著作权:在某些情况下,原始著作权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维护软件或需要放弃软件的相关权利,从而主动申请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不符合版权保护要求:如果软件本身不符合版权保护的要求(如非原创、抄袭他人作品等),那么即使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也可能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以上则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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