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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中职务发明人离职后权益如何处理?

时间:2024-03-29 12:40:58 浏览: 分类: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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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人在离职后对其在任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一定的权益,但这些权益受到专利法及相关法规的限制和规定。主要涉及的是专利权的归属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问题。

专利法中职务发明人离职后权益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六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职工对其实现的发明创造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即使发明人离职,只要该发明是在职期间完成的,其专利权仍归原单位所有。但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利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奖励或报酬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请求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的,应当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从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或者从转让或许可该专利权的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对于职务外观设计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给予奖励的,可以从转让或许可该专利权的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收益如何分配给发明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分配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员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这种情况下,发明的权利归属和收益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这是基于员工在执行职务或使用单位资源时做出的发明,视为职务行为,因此成果归单位所有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其次,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单位应当自申请专利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取得专利权的,应当从实施该专利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再次,如果单位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请求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单位获得的使用费应合理分配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单位应当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取得专利权的,应当从实施其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作为报酬。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单位应当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发给设计人奖金;取得专利权的,应当从实施其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未按照本细则规定支付奖金和报酬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但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合理的报酬,这是专利法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

虽然职务发明人在离职后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不享有所有权,但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如果单位未履行支付义务,发明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企业和发明人应明确合同条款,以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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