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

2024年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剩余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4-03-10 11:29:03 浏览: 分类:公司债务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债务纠纷 > 公司债务

在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若存在剩余债务,将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剩余债务将依法免除,债权人不得再向破产企业或其股东追偿,但特定情况下,如发现有破产欺诈、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即使清算结束,也可能恢复追偿。

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剩余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免除未清偿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体现了破产法的“破产免责”原则,旨在使破产企业在清偿所有可分配财产后,能够真正地从经济困境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

对于那些在破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通过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的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行为,并对因此而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在追回财产后依法予以分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人的债务人应当免除未清偿债务;但是,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形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破产财产损失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确认无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影响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公司合并时,能否选择性承继债务?

公司合并时能否选择性承继债务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公司合并中债权债务的处理规则。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一承继是概括性的,并非选择性的。

在实际操作中,合并各方需要通过签订合并协议明确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并将该协议内容告知债权人。尽管不能“选择性”地只承继部分债务,但可以通过谈判和补偿等方式对特定债务进行特别安排。同时,对于已知的债务,合并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公告义务,以便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也指出:“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时不能选择性地承继债务,必须依法对原有公司的全部债务进行概括性承继,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特定债务的清偿方式进行特别约定或安排。

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剩余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依法免除,但在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债务无法全额清偿的情况下,管理人仍有权追溯并依法进行分配。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在面临破产清算时,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破产程序公正、公平进行,切实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剩余债务如何处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咨询,请登录法头条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

阅读全文

2024年最新公司债务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4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