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

2024年房屋附属设施是否纳入补偿范围?

时间:2024-03-08 18:02:29 浏览: 分类: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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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收或拆迁过程中,房屋附属设施是否应纳入补偿范围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附属设施通常应当与主房一同视为被征收财产,并在合理评估后得到相应的补偿。

房屋附属设施是否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结构、建筑年代以及附属设施等情况。这表明,附属设施属于被征收对象的一部分,在征收时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和补偿。

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这里的“不动产”不仅包含房屋主体,也包括与房屋一体使用的附属设施,如车库、院落、围墙等。

法律依据: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如何评估拆迁房屋的价值?

在评估拆迁房屋的价值时,首先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拆迁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因素:

1. 依法选定评估机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考虑市场比较法:评估机构通常会采用市场比较法,即参考类似房地产在近期的交易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等因素,综合评定其市场价值。

3. 考虑区位补偿价:对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除了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外,还要考虑区位因素带来的增值,这通常体现在区位补偿价中。

4. 考虑装饰装修价值:对于房屋内部的装饰装修部分,应当按照装修的现值进行单独评估并计入总补偿金额。

5. 保障最低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至第七条明确了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和要求。

3. 同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比较法等评估方法。

房屋附属设施在征收补偿过程中是应当被纳入补偿范围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被征收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调查登记工作,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身应得的补偿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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