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益,当这一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包括与商家协商、向电商平台投诉、向消费者协会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受到侵害如何处理?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如果商家拒绝履行此义务,或者对退货设置不合理条件,即视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首先应保存好相关交易记录和商品信息,然后可依据以下步骤处理:
1. 与经营者(商家)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退货手续。
2. 若协商未果,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利用平台的争议解决机制寻求帮助,很多大型电商平台均有设立专门的消费者维权通道。
3. 同时,也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由其介入调解,协助解决问题。
4. 如上述途径仍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条: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电商平台对商家欺诈行为是否有连带责任?
电商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关系主要受《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对于商家在平台上的欺诈行为,电商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电商平台是否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首先,《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若电商平台知晓或应当知晓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但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损害发生,例如审核不严、处理投诉不及时等,那么电商平台应当就消费者的损失与商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如果电商平台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审核、监管及协助消费者维权等义务,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作为消费者,在遭遇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被侵害时,要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注意保留交易凭证和商品详情等证据,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在此也呼吁商家应当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法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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