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国家财产,还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从事任何形式的挪用公款行为。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的非法活动。其认定标准如下: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此前提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行为对象是公款,包括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分为三种类型,各种类型的成立条件不完全相同。
4.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达到立案标准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5.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6.因挪用公款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中,要求挪用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挪用才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以上就是关于挪用公款罪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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