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9-01 11:15:57 浏览: 分类:地方条例
您的位置:法头条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施行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9月01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

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相关地方条例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