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施行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3月28日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抚顺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24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抚顺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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