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食品类网店需要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整的办理流程包含资质前置准备、材料提交、部门审核、领证备案多个环节,全程遵循标准化商事审批规则。网店食品经营许可存在专属合规要求,经营者落实各项规范要求,才能取得合法经营资质,规避无证经营、资质不符引发的法律责任,保障网店食品经营业务合法开展。
一、提交申请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也可以线下到窗口提交,具体流程:
1.账号准备:提前完成办理平台的实名认证与账号升级
2.进入办理入口:登录经营主体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网,搜索「食品经营许可」事项,选择对应核发项目进入在线办理页面
3.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网店、经营场所等基础信息,上传提前准备好的所有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线下办理则直接携带纸质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已整合至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即可
二、审核与核查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本)》第十八条规定,受理申请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次开展:
1.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材料不全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2.根据申请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部分地区针对网店类小型食品经营项目可开展远程视频核查,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完成即可
三、领取许可证
1.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会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多数地区会自动推送电子许可证,可直接在办理平台下载
2.如果需要纸质证书,可以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如果审核不符合条件,监管部门会出具书面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你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一地一证原则
如果您有多个线下实际经营场所,需要分别向对应场所所在地的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如果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必须重新申请许可,不能沿用旧证经营。
2.特殊经营情形要如实申报材料
勾选「含网络经营」选项时,需要准确填写网店链接、经营流程相关信息,不得隐瞒虚报;
如果有外设贮存仓库,必须如实填报仓库地址、面积、设备、储存条件,地址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要向原发证部门报告;
使用自动售货设备售卖食品,需要额外提供设备合格证明、放置地点、公示方式等材料;
如果是网络餐饮服务,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无实体门店无法取得许可。
3.配合核查要求
监管部门会根据申请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或针对网店的远程视频核查,请提前整理好经营场所布局、食品安全制度等材料,按照要求配合核查,材料不全的及时按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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