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是否应当缴纳电梯费,始终是物业收费纠纷中的高频争议点,而电梯费的计算方式则直接关系到收费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梳理缴费义务的法律基础与一楼电梯费的计算方式,为业主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
一楼电梯费原则上应当缴纳,法律核心依据为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仅在特定法定或约定情形下可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电梯作为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共有设施,其运行、维护、年检等费用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责任,一楼业主即便不直接使用电梯,也因电梯对整栋楼房屋价值保障、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无形作用而受益,故不能以未使用为由拒绝履行缴费义务。
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费用。
可减免缴费的特殊情形包括两类:
一、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楼业主免缴或减缴电梯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程序作出一楼减免电梯费的决议,该决议对全体业主生效。
此外,2026年多地推行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按需收费新模式中,一楼业主不使用电梯,可免缴相关费用,费用由实际使用业主按约定支付。
一楼电梯费的计算遵循约定优先、法定补充原则,核心依据《民法典》及地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分为三类主流模式。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一、传统分摊模式
1.按建筑面积分摊:即电梯费总额除以全楼总建筑面积,再乘以一楼业主房屋建筑面积得出应缴费用。
2.楼层系数分摊:以特定楼层为基准,一楼设定较低系数(如0.3-0.8),按系数比例分摊费用。
二、基础费+浮动费用模式
全体业主均摊电梯维护、年检等固定成本作为基础费,一楼业主仅需缴纳基础费或按低比例缴纳;运行电费等浮动成本则按实际使用情况或楼层系数由高楼层业主多承担。
三、弹性收费模式
2026年普及的弹性收费模式,主要适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核心为谁使用、谁付费,一楼业主不使用可免缴;偶尔使用,可选择按次计费(单次0.5-2元)或月度临时订阅模式;基础维护等固定成本则通过政府补贴、社会资本投入或实际使用业主缴费覆盖。
各地物价部门对电梯费的收费标准设有上限,物业需定期公示费用明细,确保计算透明合规,一楼业主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物业出具详细成本核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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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