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损害

生鲜灯不能两年都关不了,使用生鲜灯违反什么法律?

时间:2025-12-10 14:31:38 浏览: 分类:消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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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仍发现部分生鲜摊位使用生鲜灯,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虽被明令禁止,却仍在部分商家手中暗度陈仓。下面小编将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系统梳理生鲜灯的法律规制与维权路径。

生鲜灯不能两年都关不了,使用生鲜灯违反什么法律?

  使用生鲜灯主要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该条款直接针对生鲜灯的核心功能——通过改变光照颜色掩盖食品真实状态,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超市使用红色光源照射猪肉,使其看起来色泽红润,实际肉质已不新鲜,这种行为即构成对上述条款的违反。

  从法律性质看,生鲜灯的滥用属于“欺诈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交叉领域。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而生鲜灯通过技术手段掩盖商品缺陷,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同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质量、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生鲜灯的使用本质上是通过技术手段虚构商品品质,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法律责任层面,违规使用生鲜灯将面临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双重风险。

  1.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 因生鲜灯误导导致消费者购买到变质商品,商家还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

违规使用生鲜灯怎么举报?

  消费者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时,可通过“证据固定—投诉举报—跟进处理”三步法维护权益。

  1. 固定证据,需拍摄商品在生鲜灯下的状态、关闭灯光后的真实状态(若可能),并保存购买凭证、支付记录、商家宣传信息等材料。

  2. 投诉举报,消费者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在线提交投诉。

  投诉时需明确说明商家名称、地址、违规行为(如“使用红色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购买时间及商品问题,并上传证据材料。

  3. 跟进处理,消费者可在投诉后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询问处理进度,对处理结果不满,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消费者还可通过社交媒体、消费者协会等渠道曝光违规行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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