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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不再处罚是真的吗?

时间:2025-11-25 14:25:01 浏览: 分类: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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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超范围经营是部分市场主体可能触及的经营行为,关于超范围经营不再处罚的说法流传较广,同时消费者遭遇超范围经营时的赔偿问题也备受关注。明确超范围经营的处罚边界,厘清消费者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与适用情形。

超范围经营不再处罚是真的吗?

  超范围经营不再处罚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处罚与否需结合经营行为的性质、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监管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一般性质的超范围经营,未涉及许可经营项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监管部门通常采取引导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要求市场主体限期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不再直接予以行政处罚,这也是不再处罚说法的来源。

  但对于涉及许可经营的超范围经营,即未经许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具体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即使是一般超范围经营,其行为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如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仍需依据相应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条例明确区分了一般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的监管差异,既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导向,也坚守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底线,并非所有超范围经营都无需承担处罚责任。

超范围经营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吗?

  超范围经营时消费者是否可提出赔偿,取决于经营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及是否存在法定赔偿情形,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超范围经营行为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期的间接损失。

  超范围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经营者虚假宣传其具备未登记经营范围的资质或服务能力,误导消费者交易,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主张赔偿,要求经营者按照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超范围经营行为未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害,且不存在欺诈等违法情形,消费者一般无法主张赔偿,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或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主张赔偿时需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

  同时,经营者超范围经营不影响其与消费者之间合法交易关系的效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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