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财产权

火灾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时间:2025-09-15 17:31:45 浏览: 分类:侵害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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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明确责任、统计损失、积极协商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是实现合理赔偿的关键。在整个过程中,受害者要保持冷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火灾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首先,要依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认定书中判定某一方对火灾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该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在确定责任主体后,接下来是统计损失。财产损失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受损方要详细统计被烧毁、损坏的财物,收集购买凭证、发票等,对于难以直接确定价值的物品,可邀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若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赔偿范围更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完成损失统计,便进入赔偿协商环节。责任方与受损方应积极沟通,若涉及保险,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准备事故证明、损失清单、保单等材料申请理赔。

  若协商过程顺利,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若协商陷入僵局,受损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中,受损方需提供充分证据,如火灾事故认定书、损失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责任方过错。

火灾事故认定书找哪个部门拿?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具体而言,若一次火灾重伤10人以下或者受灾30户以下,通常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并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若一次火灾死亡1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者受灾30户以上,则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与出具认定书。

  而对于一次火灾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并给出认定书。

  在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的火灾事故,并出具认定书;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并出具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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