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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合理吗?

时间:2025-09-02 09:27:37 浏览: 分类: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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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突发意外事件频发,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某健康管理中心因无偿借厕给七旬老人,在老人猝死后被家属索赔21万元,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均驳回原告诉求。下面小编将从法律层面解析此类案件的责任界定逻辑,为公众提供理性认知框架。

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需以“合理限度”为边界。

  商家无偿提供厕所属于善意行为,其义务范围仅限于保障场所基础安全,而非承担专业医疗救助责任。

  要求非医疗机构配备急救设备或专业人员,已超出合理预期。

  家属需证明商家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但猝死多由自身疾病引发,商家及时拨打120、破门查看等行为已尽到普通人的救助义务。

  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正是基于因果关系链条的断裂。

  支持此类索赔,将导致商家因惧怕纠纷而拒绝提供便利设施,形成“寒蝉效应”。

  法院通过判决明确“善意行为受法律保护”,既维护了社会互助风气,也避免了过度维权对公共利益的侵蚀。

借厕所猝死责任界定2025

  无偿借厕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商家责任显著轻于有偿服务场景。

  商家未收取费用,其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基础条件维护;存在收费行为,则需承担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

  法律不苛求非专业人员实施高风险救助,但要求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

  本案中,商家在发现异常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破门查看,符合普通人的认知范围,构成“适当救助”。

  原告需证明厕所存在设计缺陷或管理疏漏,且该缺陷与死亡存在直接关联。

  无法举证,则商家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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