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限制高消费政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对限制范围、执行标准及权利救济机制作出明确规范。
根据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政策规定,限制高消费措施的适用对象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法院公告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及关联主体”。
其核心限制范围包括:
1、消费领域:禁止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及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需车辆及高额旅游消费。
2、动态调整机制:政策强调对失信行为的精准识别与分类管理,限制名单根据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动态更新,避免对守法主体产生不当影响。
3、执行程序:法院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失信名单推送至民航、铁路、酒店等行业部门,形成联合惩戒。被限制人员如认为措施有误,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根据现行规定,被限制人员可入住非星级酒店或经济型酒店,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酒店性质:若酒店未挂牌星级,且不属于政策界定的“高档场所”,则允许入住。例如,如家、汉庭等连锁经济型酒店通常不在限制范围内。
2、价格限制:部分地区对非星级酒店住宿费用设定隐性标准。例如,2025年某地政策明确“一线城市住宿限额480元/晚,新一线城市400元/晚”,300元酒店符合该标准。
3、特殊情形:因私消费需以个人财产支付,且不得违反“非生活和工作必需”原则。若入住酒店系为就医、丧葬等紧急事项,可申请单次解禁。
2025年限制高消费政策在强化惩戒威慑的同时,注重平衡失信惩戒与基本权益保障。被限制人员需严格遵守消费限制,但符合条件的非星级、低价位酒店入住需求仍受法律保护。政策通过动态调整与单次解禁机制,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体现人文关怀,为构建诚信社会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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